首页 | 入门篇 | 相马篇 | 养马篇 | 驭马篇 | 烈马篇 | 快马篇 | 放马篇 | 公式篇 | K线篇 | 术语篇 | 基金 | 股指期货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入门篇 >> 正文
创业板市场交易品种、买卖规则、涨跌幅

     2008-03-23 19:33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1)股票;(2)投资基金;(3)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4)债券回购;(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创业板买卖规则:(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收集整理)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收集整理)

返回:  首页 >> 入门篇
 

Google